【申請公告】市政院「都市跨域治理實務」微學分及自主學習課程抵免作業
一、依據本校「微學分及自主學習課程試行要點」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二、受理科目為111學年度第1學期「都市跨域治理實務」微學分及自主學習課程。
三、申請時間自112年3月20日上午9時起至3月24日下午5時止。
四、請下載並填妥學生微學分及自主學習課程申請表(附件1),至本院辦公室(天母校區行政大樓3樓C304室)送件。
五、本院辦公室收件截止後,將統一審查,通過者由就讀學系登錄校務系統,即完成通識學分抵免。
申請學生請主動確認個人歷年成績單抵免紀錄,如有疑問,請洽就讀學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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